汽修套路多!交通执法部门多措并举规范机动车

 公司新闻     |      2024-12-05 17:38

  汽车维修行业是汽车产业链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专业、规范的汽车维修服务直接关系到公众的出行安全。记者采访获悉,今年以来,为进一步加强全市机动车维修行业安全生产监管工作,深圳市交通执法支队(以下简称“执法支队”)紧盯市民投诉热点,通过开展维修行业执法座谈会、邀请行业专家参与执法等系列行动,严查未备案开展机动车维修,以次充好、以假乱真,编造维修理由误导消费、虚列维修项目等维修违法行为,不断规范维修行业经营秩序,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汽车维修协会作为连接政府与企业之间的桥梁和纽带,在宣传贯彻国家有关行业政策和法律法规,引领行业健康发展,规范行业自律,反馈广大会员诉求以及提升行业人才素质等方面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3月5日,执法支队邀请市汽车维修行业协会共同召开维修行业执法座谈会。会上,执法支队与市汽车维修行业协会就开展执法联动、定期互动交流、开展普法宣传等工作进行深入探讨,并达成广泛共识。下一步,双方将在执法联动、普法宣传方面加强沟通协调,积极发挥行业专家“智库”作用,对执法工作提供技术支持,及时查处违法行为,有效消除安全隐患,助力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针对新能源汽车维修逐渐增多的情况,在今年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来临前,执法支队邀请深圳市汽车维修行业协会及协会专家一起到福田区某汽车城开展维修专项执法行动,重点对企业诚信经营、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情况进行执法检查。检查现场,执法人员与行业专家一道,对维修企业日常维修业务受理、纯正零件展示、投诉处理、维修质量服务承诺、维修质量保证期制度、维修项目明细价格公示、维修车辆进厂接待流等进行逐项检查。

  通过检查,发现个别维修企业未在经营场所显著位置公示维修工时单价、维修工时定额、收费标准及服务承诺,经调查取证后,执法人员对该企业依法开具违法行为通知书,并责令改正。针对当前市面上销售、购买及维修新能源汽车逐渐增多的情况,执法人员邀请行业专家现场对企业负责人、维修人员以及司机讲解新能源汽车保养和维修的相关技术标准、注意事项、常见问题等等。

  检查过程中,执法人员还发现部分维修企业存在维修车辆进厂接待流程不规范,零件报价单、零件出库单和结算等单据丢失等问题,现场均要求企业负责人立即进行整改,并要求相关企业要时刻把消费者权益放在心上,维修过程中要杜绝以次充好、以假乱真,禁止非法改装机动车、使用假冒伪劣配件维修机动车,禁止编造维修理由误导消费、虚列维修项目,做到守法经营、诚信经营。

  此外,执法支队还开展了常态化执法行动,紧盯市民投诉热点,严查以次充好、非法改装等违法行为,规范维修行业经营秩序。据统计,今年以来,已立案查处违法案件566宗,处罚金额达31.02万元。

  10月10日下午,执法支队南山大队执法人员在南山区蛇口街道后海大道对深圳市*达汽车维修有限公司进行执法检查,并制作执法录像、现场笔录和询问笔录。经查,该店于2024年4月开始经营,2024年9月4日辖区交通管理局向该公司开具责令改正通知书,要求该公司在2024年10月4日前完成维修经营备案,并将相关线索移交执法支队南山大队进行处理。截至执法人员检查时,该公司尚未完成备案,经调查取证,执法人员认为该公司涉嫌实施了从事机动车维修经营业务,未按规定进行备案的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相关规定,责令其改正违法行为,并拟作出 处3000元罚款 的行政处决定。

  今年6月,执法支队龙岗大队收到市民投诉举报,反映龙岗区某维修店存在虚列维修项目、维修清单造假等行为,要求执法部门介入查处。收到举报线索后,执法人员迅速与投诉人王先生取得联系,获取相关证据资料。6月20日,执法人员联合辖区交通管理局工作人员对该维修店进行执法检查,现场调取了投诉人王先生的车辆维修清单,并对维修店负责人进行询问。经查,该汽车维修店主要经营范围为汽车美容、汽车保养、汽车维修等业务,已进行从事维修经营备案。维修负责人表示,今年5月15日,投诉人王先生驾驶私人小轿车来店里进行维修,实际维修项目为“拆装更换右前叶子板”1项,不过维修结算单上多列了“修复校正C柱变形”等其它8项维修项目,我们已经认识到错误,接受处罚,会联系王先生积极退赔多余费用,以后一定合法合规经营。经调查取证,执法人员认为该维修店实施了机动车维修经营者虚列维修项目的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广东省道路运输条例》相关规定,拟作出处1000元罚款的处罚决定,并责令整改。

  执法支队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紧盯市民投诉热点,联合行业主管部门、维修协会等单位,严查以次充好、以假乱真,非法改装机动车、使用假冒伪劣配件维修机动车,编造维修理由误导消费、虚列维修项目等维修违法行为,不断规范维修行业经营秩序,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