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津龙汽车用品有限公司【拓市】天津津龙汽

 公司新闻     |      2024-05-23 00:28

  进行竞争性公开招标。框架协议招标执行企业范围:具体执行企业:天津津龙。今发布公告,请符合条件的投标人报名参加。

  5.1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5.2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 “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5.4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5.5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6.其他资格要求:1.具有在有效期内的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需提供营业执照(如使用新式样营业执照未显示经营范围及注册资本等信息时,则该投标人必须另提供从各地方政府指定的信息公示平台下载并打印且载明经营范围、注册资本等信息的资料并加盖公章)。 2.须具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且投标过程中(以开标日为准)需在有效期内。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2022年度和2023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若投标前尚未完成上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则报告年度要求可整体依次往前推一年。(本项目不接受连续两年财务状况负增长企业)。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2022年和2023年各至少6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承诺书。 6.在最近三年内未发生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或交通重大事故。须提供承诺书。 7.在近三年内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不得有行贿犯罪行为。须提供承诺书。 8.投标人承诺如本项目中标,则在履行合同期间不分包、不转包本项目所有业务,完全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车辆、人员进行运输,如在履行合同期间发现投标人存在分包、转包行为,则按照合同规定进行赔偿及清退。(须提供承诺书,本承诺书要求加盖公章和法人章)。 9.根据2022-2024年度天津津龙汽车用品有限公司承运商评分表连续3个月及以上或不连续4个月C级评分取消投标资格。 10.以上承诺书均须加盖公章。 。

  12.招标文件费用:招标文件费用100.00元人民币,采用网上支付的方式购买,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13.招标文件售卖时间:2024年5月14日8:00时至2024年5月20日10:00时(北京时间,下同)。

  14.招标文件售卖方式:招标文件采取网上在线购买方式,申请人在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注册,填报基本信息(基本信息包括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经基本信息审核通过后获得用户名和密码并登录平台(在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或中国石化物资采购电子商务平台有用户名和密码的,直接登录即可),网上支付招标文件费用后,下载招标文件。

  15.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在线上传至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不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存入U盘,用信封单独密封,与纸质版投标文件一同递交至开标地点:天津招标中心现场评标(天津市南开区融汇广场A座37层)。其中电子投标文件使用中国石化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制作完成后制作工具自动生成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和不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纸质版投标文件为电子投标文件的书面打印版本(纸质版投标文件首页加盖公司公章)。

  开标地点:天津招标中心现场评标(天津市南开区融汇广场A座37层)。不接受 邮寄的投标文件。

  18. 发布公告的媒介: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公告信息同时推送至中国石化物资采购电子商务平台()和易派客电子商务平台()。

  19.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在2024年05月24日09:00时前与许文联系,技术咨询请与陈楠联系(技术方面的询问请以信函或传线.其他重要要求: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招标中心根据招标人提供的预估执行金额为基数向中标人收取中标服务费,费率标准以招标文件中服务类中标服务费的计算费率为准。 且不足壹万元的按壹万元收取。。

  21.投标说明:(一)报名提示: 1.各投标人下载完招标文件及附件后,请先认真阅读附件“CA版特别说明及电子发票”。 2.请报名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注意,如购买招标文件后决定不参加本次投标的,必须在本次招标文件售卖截止日期后3日内将放弃投标函发至(),放弃投标函加盖投标人公章,如出现未在规定时间内发出放弃投标函、最终又未递交投标文件的情况,相关投标人将被纳入中石化供应商诚信体系考核,在今后的招标过程中进行考核扣分。决定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不需要回应。 (二)支付提示: 1.招标项目中含“(重招)”二字的,为重新招标项目,参加过第一次招标的投标人可免于支付重新招标的标书费,投标报名后可直接下载标书,系统会给供应商弹出重新招标不需支付标书费的提示。如有系统问题请务必提前联系招标人员,自行重复支付标书费的,一概不予退回。 2.标书费必须在中国石化物资采购电子商务平台网上支付,发票开具投标人单位名称。可以在系统直接下载开票时间在三个月内的电子发票;开票时间在三个月外的,可登录51发票平台下载。 3、特别说明:仅在出现法律规定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时,相关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招标文件中描述与此不一致的,以此为准。 (三)标书制作提示: 1. 招标公告中第5、6条相关资格要求为否决项,必须在技术标书中一一响应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否则评标委员会有权否决投标。 2. 招标人对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的修改和澄清(包括但不限于对招标公告的修改、对招标文件的修改和澄清、开标时间调整等)均以澄清的方式在招标平台系统中发布,投标人应及时关注和查阅招标平台中的澄清内容,对澄清内容有疑问的及时联系招标公告中的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因投标人未及时查阅招标文件澄清导致的损失和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建议定期登陆查阅是否有变更事宜,尤其是投标截止时间前1-3天。 (四)标书递交提示: 1.请在开标前(最好提前2天)上传加密的技术和商务电子标书,以避免上传出现问题无法解决。 2. 本招标项目仅要求在系统上传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无须递交纸质投标文件和 U盘。招标文件如有与此不一致的描述,以此为准。 3. 应疫情防控需要,各投标商无需到开标现场投标,但需安排被授权代表在线处理解密及答疑等相关投标事宜。招标文件如有与此不一致的描述,以此为准。 (五)相关顾问联系方式: 费用支付系统问题请询或95388-5。招标文件下载以及其他系统操作,网站网页等问题,请询。 (六)招标中心咨询热线.联系方式: